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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曬季來了!每天室外待30分 醫提醒:紫外線已過量

記者陳鈞凱/台北報導

夏天來了,又是防曬季!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皮膚科醫師陳建宇提醒,陽光對於皮膚的傷害大多來自紫外線,一般來說,每天在室外超過30分鐘,就可以算是接受過量的紫外線。醫師建議,一般日常生活,選SPF15至30即足夠,但若戶外活動長時間曝曬大量陽光,SPF50等高係數防曬乳才可保護不易曬傷。

炎炎夏日將至,又是戶外活動及海邊戲水的時節,皮膚科門診觀察,每年到了這個時候,曬傷求診的病人總是特別多。

陳建宇強調,雖然陽光可使皮膚合成維生素D來促進鈣質生成,也可以減輕乾癬等特定皮膚疾病的症狀,但是也容易產生黑斑、皺紋、皮膚彈性變差、變薄、血管擴張,曬傷,甚至是皮膚癌。

可怕的是,大多數人對於烈陽下的曝曬較有警覺性,但紫外線不但能直接穿透玻璃窗,也能經過物體反射,在陰雨天,僅是降低紫外線強度,並不能完全隔絕紫外線傷害,因此就算在室內或陰雨天也需要做好適度防曬。

陳建宇表示,防曬乳分成兩大類,「物理性防曬」是利用物理性原理在肌膚表層形成反光膜,以反射方式減少紫外線對肌膚的傷害,通常分子較大,顏色較為明顯,較油膩,但不易過敏,適合敏感性肌膚、異位性皮膚炎患者或幼童使用;「化學性防曬」則是將紫外線大量吸收進成分中,使其不進入肌膚,通常分子較小,較為清爽,但較易引發過敏反應,適合於油性肌膚、青春痘患者使用。

怎麼挑SPF係數,同樣重要,陳建宇說,SPF代表的是可以延長曬紅時間,原本不做任何防護下10分鐘會曬紅、曬傷的皮膚,使用SPF15防曬乳,就將15與10相乘,表示可延長至150分鐘。

陳建宇強調,但這不表示用SPF30至50的防曬品,就真的可以完全延長至300至500分鐘,因為人會流汗,可能使防曬功能消失,因此多補充才是正確做法,且上午10點到下午4點之間減少外出,以免曬傷,在戶外活動時最好能以衣服、帽子、陽傘、太陽眼鏡等直接遮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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